文件下载 DownloadDocument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巩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成果,加强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保证鉴定评审工作质量和鉴定评审结论客观公正,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经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规则印发前已经开展工作的鉴定评审机构,应于2005年9月30日前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申报手续;逾期未经确定并由总局统一公布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
二〇〇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