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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装备协会文件 关于对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进行培训考核的通知 有关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自1999年起负责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工作,迄今为止已举办了十五期培训考核班。 根据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取、换证工作的需要,我协会定于2008年9月上旬在广西桂林举办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第十六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班,现已开始报名。你单位如需派人员参加培训考核,请按照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中化装协字(2008)第033号《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详见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网站)和培训考核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附件一),将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申请表(见附件二)及申报人员资料于2008年7月31日前书面报我协会。具体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同意参加培训考核人员等事项将另行文通知。
附件一、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抄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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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上报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二),按A4纸规格正反面复制,每张表均需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钢印或公章; 2.申报人技术工作自传一份; 3.申报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申报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4.申报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制作证书用); 5.标明级别、范围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 6.新申请取证单位,请附已受理的制造许可申请书复印件一份; 7.准备进行许可级别增项、升级的单位,请附单位证明一份,证明中注明所要申请的压力容器制造级别及范围。 二、申报基本条件 A、B、C、D级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必须由本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化工机械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化工机械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理工科(非化工机械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从事压力容器质量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三、申报要求 1、要求申报资料齐全、准确、真实、字迹工整,复印件清晰。 2、工作单位填写准确且与单位公章、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单位名称一致。个人申请的级别、范围不能超出所在单位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级别与范围、已受理的制造许可申请书中受理的级别与范围或正在申请、准备申请取证的级别与范围。 四、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1号 单 位: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邮 编:100011 联系电话:(010)82032143 82032358 传 真:(010)82032213 联 系 人:丁素萍、朱海鹰、周长和 网 址:http://www.ccie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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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1号 邮编:100011 联系电话:(010)82032356、82032143、8203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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