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文件 关于举办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第十六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定于2008年9月3日至9月9日在广西桂林举办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第十六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我协会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的审核,同意附件一中所列人员参加第十六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班,请准时参加。 二、培训考核班安排及要求 1.由中国化工装备协会朱聘俦高级工程师讲授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程师在压力容器制造中的地位和作用;压力容器制造、设计许可取、换证评审工作中企业存在的常见问题。 2.开卷考试: 考试内容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第四章“考核内容、方法及结论”中的有关要求。 考试参考资料为《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质量保证人员培训考核教材》(2008版,培训班上发);并请自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TSG Z000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99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除自带上述资料外,气瓶制造单位学员还需自带2000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3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及气瓶标准汇编,封头制造单位学员还请自带JB/T4746-2002《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标准。 3.答辩:对应试学员的压力容器质量管理及控制,有关法规、标准及压力容器基本专业知识进行答辩。 应试学员的基本条件、理论知识、质量管理水平三项考核均合格者,由我协会签署批准意见,签发合格证书,并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备案。 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自备笔、笔记本。 三、每位学员应缴纳培训费930元(含培训、考核、教材等费用),会务费1000元(含考察等费用)。住宿由会务统一安排,其费用另行收取。 本次培训会务工作委托桂林桂星酒店承办,因此会务费1000元由桂林桂星酒店开具会务费发票,培训费930元由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开具培训费发票,住宿费由桂林桂星酒店开具发票。 四、报到日期:2008年9月2日; (返程日期:9月10日) 报到地点:桂林桂星酒店 地 址:桂林市七星路18号 宾馆电话:0773-2188888 乘车路线详见附件二。因交通便利,本次培训考核班不安排接站,请学员按乘车路线自行前往。 为了确切掌握参加人数,便于会务安排,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将回执(附件三)于2008年8月18日前传真至协会秘书处。参加培训考核人员请勿带家属。 联系电话:010-82032356、82032358、82032143 传 真:010-82032213 联 系 人:丁素萍、刘岳、赵梦青
附件一:应参加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第十六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班人员名单 附件二:乘车路线 附件三: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第十六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班回执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抄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
||||||||||||||||||||||||||||||||||||||||||||||||||||||||||||||||||||||||||||||||||||||||||||||||||||||||||||||||||||||||||||||||||||||||||||||||||||||||||||||||||||||||||||||||||||||||||||
|
附件一: 应参加全国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第十六期质量保证工程师培训考核班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