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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的通知

国质检锅[2003]250号

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更好地推进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总局决定将部分行政许可工作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现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及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检测人员证以总局名义颁发,相关证件由总局统一印制。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规范程序,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三年八月八日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分级实施范围

许可

项目

设备

种类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许可范围(类别、级别、类型或者品种)

设计

(单位)

压力

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

(1)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

(2)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

(3)球形储罐(A3);

(4)非金属压力容器(A4)。

2、移动式压力容器(C):

(1)铁路罐车(C1);

(2)汽车罐车或者长管拖车(C2);

(3)罐式集装箱(C3)。

3、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

固定式压力容器(D):

(1)第一类压力容器(D1);

(2)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

压力

管道

1、长输管道(GA类)。

2、工业管道(GC类的GC1级):

(1)输送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的管道。

1、公用管道(GB类)。

2、工业管道(GC类的GC2级):

(1)输送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且设计压力小于4.0MPa的管道 ;

(2)输送可燃、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1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10MPa且设计温度小于400℃的管道。

设计

(文件鉴定)

锅炉

 

全部。

(由省级交由被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压力

容器

1、气瓶(B)。

2、氧舱(A5)。

(由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客运

索道

全部。

(由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大型游乐设施

全部。

(由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

 

制造

(单位)

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

(1)所有锅炉(A);

(2)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B);

(3)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8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t/h的蒸汽锅炉(C)。

2、承压热水锅炉:

(1)额定出水温度大于或者等于120℃的热水锅炉(按额定出水压力相对应的承压蒸汽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分属C级以上各级);

(2)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的热水锅炉(C)。

3、有机热载体锅炉。

1、承压蒸汽锅炉: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D)。

2、承压热水锅炉:

额定出水温度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或者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D)。

压力

容器

1、固定式压力容器(A):

(1)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A1);

(2)第三类低、中压容器(A2);

(3)球形储罐现场组焊或者球壳板制造(A3);

(4)非金属压力容器(A4);

(5)医用氧舱(A5)。

2、移动式压力容器(C):

(1)铁路罐车(C1);

(2)汽车罐车或者长管拖车(C2);

(3)罐式集装箱(C3)。

3、气瓶(B):

(1)无缝气瓶(B1);

(2)焊接气瓶(B2);

(3)特种气瓶(B3)。

固定式压力容器(D):

(1)第一类压力容器(D1);

(2)第二类低、中压容器(D2)。

 

压力

管道

(元件)

1、金属管子、管件、法兰、紧固件、支吊架(A):

(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的无缝钢管;

(2)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的无缝钢管;

(3)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的焊接钢管;

(4)有色金属管;

(5)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mm的无缝管件;

(6)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有缝管件。

2、非金属管子、管件、法兰(A)。

3、阀门(A):

(1)安全阀;

(2)调压阀;

(3)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的闸阀、球阀、蝶阀、截止阀、止回阀;

(4)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闸阀、球阀、蝶阀、截止阀、止回阀;

(5)非金属材料壳体阀门;

(6)特种阀门。

4、膨胀节及波纹管(A):

(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2)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6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3)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0mm的其它型式金属膨胀节;

(4)非金属材料膨胀节。

5、压力管道用密封元件及特种元件(A)。

1、金属管子、管件、法兰、紧固件、支吊架(B):

(1)公称压力小于6.4MPa的无缝钢管且公称直径小于250mm的无缝钢管;

(2)公称直径小于250mm的焊接钢管;

(3)铸铁管;

(4)公称压力小于6.4MPa或者公称直径小于250mm的无缝管件;

(5)公称压力小于6.4MPa或者公称直径小于500mm的有缝管件;

(6)锻制管件;

(7)铸造管件;

(8)钢制法兰;

(9)紧固件;

(10)支吊架。

2、阀门(B):

公称压力小于6.4MPa且公称直径小于500mm的闸阀、球阀、蝶阀、截止阀、止回阀;

3、膨胀节及波纹管:

(1)公称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或者公称直径小于5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2)公称压力小于2.5MPa且公称直径小于10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3)公称压力小于0.6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000mm的金属波纹膨胀节;

(4)公称压力小于2.5MPa或者公称直径小于500mm的其它型式金属膨胀节;

(5)金属波纹管。

4、本表未包括的压力管道元件(视为B级)。

电梯

1、乘客电梯(A、B、C)。

2、液压电梯(B):

(1)液压客梯;

(2)防爆液压客梯。

1、载货电梯(B、C)。

2、液压电梯(C):

(1)液压货梯;

(2)防爆液压货梯。

3、杂物电梯(C)。

4、自动扶梯(B、C)。

5、自动人行道(B、C)。

起重

机械

1、桥式起重机(A):

(1)额定起重量大于50t的通用桥式起重机;

(2)电站桥式起重机;

(3)防爆桥式起重机;

(4)绝缘桥式起重机;

(5)冶金桥式起重机;

(6)架桥机。

2、门式起重机(A):

(1)额定起重量大于50t的通用门式起重机;

(2)电站门式起重机;

(3)装卸桥。

3、塔式起重机(A):

(1)额定起重力矩大于63tm的普通塔式起重机;

(2)电站塔式起重机;

(3)塔式皮带布料机。

4、流动式起重机(A):

(1)额定起重量大于20t或者额定起重力矩大于200tm的轮胎起重机;

(2)额定起重量大于40t或者额定起重力矩大于300tm的履带起重机。

5、铁路起重机(A):

(1)额定起重量大于60t的蒸汽铁路起重机;

(2)额定起重量大于60t的内燃铁路起重机;

(3)电力铁路起重机。

6、门座起重机(A):

(1)门座式起重机;

(2)电站门座起重机。

7、升降机(A):

(1)曲线施工升降机;

(2)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3)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

(4)电站提滑模装置;

(5)升船机。

8、缆索起重机(A)。

9、轻小型起重设备(A):

(1)输变电施工用抱杆;

(2)电站牵张设备;

(3)各类叉车。

10、机械式停车设备(A)。

1、桥式起重机(B、C):

(1)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0t的通用桥式起重机(B、C);

(2)电动单梁起重机(B、C);

(3)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B、C);

(4)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B、C);

(5)防爆梁式起重机(B)。

2、门式起重机(B、C):

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0t的通用门式起重机。

3、塔式起重机(B、C):

额定起重力矩小于或者等于63tm的普通塔式起重机(B、C)。

4、流动式起重机(B):

(1)额定起重量小于20t且额定起重力矩小于200tm的轮胎起重机;

(2)额定起重机小于40t且额定起重力矩小于300tm的履带起重机。

5、铁路起重机(B):

(1)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60t的蒸汽铁路起重机;

(2)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60t的内燃铁路起重机。

6、门座起重机(B):

(1)港口台架起重机;

(2)固定式起重机。

7、升降机(B):

(1)施工升降机;

(2)简易升降机;

(3)升降作业平台。

8、桅杆起重机(B);

9、旋臂式起重机(C)。

10、轻小型起重设备(B、C):

(1)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B);

(2)防爆气动葫芦(B);

(3)钢丝绳电动葫芦(C);

(4)环链电动葫芦(B、C);

(5)气动葫芦(B、C)。

大型游乐设施

全部。

 

客运

索道

全部。

 

厂内机动车辆

全部。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全部。

 

安装

改造

(单位)

锅炉

 

全部。

压力

容器

 

全部。

压力

管道

1、长输管道(GA类)。

2、工业管道(GC类的GC1级):

(1)输送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 ;

(3)输送可燃、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的管道。

1、公用管道(GB)。

2、工业管道(GC类的GC2级、GC3级):

(1)输送甲、乙类可燃气体或者甲类可燃液体且设计压力小于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1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10MPa且设计温度小于400℃的管道。

电梯

随制造许可范围一同申请。

1、随制造许可范围一同申请。

2、只申请安装、改造。

起重

机械

大型游乐设施

客运

索道

全部。

 

检验检测机构

 

除气瓶检验站外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

气瓶检验站。

人员

 

 

 

1、压力容器(含气瓶、氧舱)、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

(移交行业组织实施并发证)

2、检验检测人员:

(1)高级检验师;

(2)检验师(初试);

(3)氧舱、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检验员;

(3)高级无损检测人员;

3、安全监察人员。

(统一组织考核、发证)

4、作业人员:

(1)氧舱维护管理人员;

(2)带压堵漏人员;

(3)客运索道作业人员;

(4)游乐设施管理人员、安装人员。

1、检验检测人员: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员;

(2)检验师(复试);

(3)初级、中级无损检测人员;

2、安全监察人员。

(负责培训)

4、作业人员:

除氧舱维护管理、带压堵漏人员、客运索道作业人员、游乐设施管理人员、安装人员以外的其他作业人员。

 


注: 
1.涉及境外的所有的行政许可或者设计文件鉴定由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其核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负责。    
2.以型式试验形式实行制造许可的由质检总局负责;从事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定并批准。 
3.所有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受压元件材料的制造许可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 
4.锅炉部件制造许可按其所对应的锅炉许可范围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直径小于1800mm的封头、铸铁锅炉片、锅炉用封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5.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规定省级及其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级范围。 
6.今后行政许可分级范围如有变化,以相应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主题词:特种设备  行政  许可  管理  通知 
抄送:局领导,办公厅,锅炉局,法规司,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3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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