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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力容器安装许可工作的有关意见“关于特种设备资格许可中有关问题请示报告”的回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处:
你处《关于特种设备资格认可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请示》(浙质锅便字[2003]1 3 3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为保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其生产单位的质保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或退休留用职工,退休留用人员担任质保工程师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其工作职责。质保体系中各类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必须和该厂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质保体系责任人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生产单位的质保体系责任人员和主要技术工人(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等)应和该单位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经劳动部门认可。
特此函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