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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标准审查 StandardProduct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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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



  2009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国质检标联[2009]84号《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该文件规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企业在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 查,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可由企业或委托行业协会等负责组织。审查通过后,审查结论可以作为企业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的技术依据。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 应当向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009年6月23日,受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中国化工装备协会根据《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国质检标联[2009]84号)的规定组织浙江大学化工机械研究所教授、博导郑津洋所长、上海交通大学液化天然气及清洁能源技术发展中心教授、博导顾安 国主任、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热能与环境工程研究所教授、博导周伟国所长等行业专家对企业标准《撬装式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进行了审 查。审查专家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该标准的具体条文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技术内容的先进性、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经认真 讨论、交流,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企业均接受并采纳。
    通过审查,审查组认为:《撬装式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企业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能够满足其产品生产的需要。审查结论为: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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