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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行业征集企业专利信息情况的通知

2019-05-06 14:26:4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为积极配合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向全行业征集企业所获得的专利信息情况,企业可将现有专利进行统计,按照参评条件要求汇总,填写企业专利信息汇总表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报我协会,协会将按照要求进行筛选,根据企业申报专利信息情况,选择具有优势的推荐给国家专利局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专利奖评选要求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推荐程序
    (一)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公示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应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项目(含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时间要求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的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企业报送协会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周毅
    电话:010-64427246  13520558274
    邮箱:cciea1989@163.com
 
    附件:1.企业专利信息汇总表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2019年5月6日
 
 
(注:此件作为征集信息使用,企业可随时报送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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