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化工装备协会网!

协会动态 AssocationNews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协会动态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报道

cciea2016-06-02 11:01:09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质检特函[2006]32号《关于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文件)的文件规定,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收到文件后立即召集有关负责人员进行学习研究,成立了由张声理事长担任组长,周长和、朱海鹰任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领导小组按方案组织实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专门力量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行动,组织研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的部署: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和接受监督、评估验收六个阶段进行,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
    在自查自纠阶段中,采取主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征求意见,查找问题;通过向有关被评审单位发函调查,根据其填写的《中国化工装备协会鉴定评审工作企业征求意见表》反馈意见查找问题;由各评审组长填写自查表查找问题以及召集各有关人员,召开自查座谈会议等多种形式剖析存在问题。
    总结查找出的问题,核实情况,对直接过错人分类作出处理,对存在问题的间接责任人要追究过错责任。实行谁评审、谁负责。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产生商业贿赂问题的原因,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全面地进行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评审行为,做到严格自律,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并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报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问题处理、整改效果及纠正和预防措施。
    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之后,随时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评估验收。
    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主动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监督检查。
    于7月4~5日,领导小组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宣传动员,组织协会有关评审人员学习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特函[2006]32号文件,讲明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义,明确了认真做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五个工作环节(深入宣传动员、查找突出问题、分类作出处理、认真搞好整改、组织评估验收)以及每个环节的要求。
    协会理事长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宣传动员,要求各有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实事求是,决不掩盖所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有关负责人要在分管的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文件精神,不走过场,切实地抓好这项工作。
    组织学习中央国质检党组发[2006]28号《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特函[2005]220号“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学习中国化工装备协会《鉴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鉴定评审工作纪律》及中化装协字(2004)第066号《关于印发中国化工装备协会压力容器制造、设计许可证取、换证、增项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精神;宣贯了方案。
    对在外出差的人员,采取电话、传真和邮寄相关资料等形式组织了学习。
    7月6日,组织鉴定评审机构有关人员讲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作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重要工作环节,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商业贿赂将直接影响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家也一致表示积极主动贯彻执行方案要求,配合好领导小组的组织工作,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并认真开展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在外出差的人员也通过电话表明了他们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认识,认为这项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并表示他们在工作中一定遵守评审人员纪律,贯彻执行方案,进行自查。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法律声明